市自然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度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第三次调整的请示》(漳自然资〔2025〕177号)收悉。经研究,批复如下:
为扎实做好市区经营性土地收储工作,更好地实施省政府批准的《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闽政文〔2024〕116号),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提高土地经营效益,同意你局编制的漳州市区2025年度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第三次调整。
请你局会同芗城区、龙文区、龙海区人民政府,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。
漳州市人民政府
2025年8月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