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务公开
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第一次、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
2025-08-06 08:08  浏览:2873

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:

你区《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》(漳台管综〔2025〕71号)、《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》(漳台管综〔2025〕84号)收悉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。拟出让地块编号台2025P01,土地面积6.9663公顷,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-城镇住宅用地(二类城镇住宅用地)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,商业服务业用地-商业用地(零售商业用地、餐饮用地),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〔2021〕224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。

二、原则同意漳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。其中,拟出让地块编号台2025P02,土地面积3.2450公顷,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-城镇住宅用地(二类城镇住宅用地)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,商业服务业用地-商业用地(零售商业用地、餐饮用地),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〔2020〕9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;拟出让地块编号台2025P03,土地面积4.0564公顷,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-城镇住宅用地(二类城镇住宅用地)、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,商业服务业用地-商业用地(零售商业用地、餐饮用地),宗地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台〔2013〕18号、漳政地台〔2013〕43号、漳政地台〔2013〕44号、漳政地台〔2019〕47号、漳政地台〔2025〕85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。

你区出让上述地块,应根据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)等规定执行。



漳州市人民政府

2025年7月14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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